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优化环境 重点突破
2011-06-08    :中国电子报    353

        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

        《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在3年规划目标中提出,软件和信息服务收入在电子信息产业中的比重从12%提高到15%,并将提高软件产业自主发展能力、加快培育信息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等作为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
        围绕上述目标和任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动规划实施,按照“着力保增长、着力调结构、着力促融合”的总体要求,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强化软件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培育新的增长点,做大做强软件服务业。

        一、软件服务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主要得益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贯彻落实,我国软件产业取得了明显进展,成为我国信息产业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经济增长点。
        软件服务业总体规模持续扩大。2008年,我国软件产业实现业务收入7573亿元,是2005年的1.94倍。软件出口快速增长,实现出口142亿美元,是2005年的3.59倍。其中,软件服务外包出口从2005年的5.8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15.9亿美元,增长速度逐年提高。
        企业实力明显增强。2008年,我国软件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的企业有6家,并已培育了中软、长城、南天、中创、东软、用友、金蝶等一批著名品牌软件企业。企业数量迅速增长。截至2008年底,全国累计认定软件企业21673家,登记备案软件产品61641个,分别比2005年的13194家和30992个增长了64.3%和98.9%。
        软件技术创新和产品产业化不断取得突破。在桌面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软件、办公软件等基础软件领域开发出了较为成熟的软件产品,部分国产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在信息化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信息安全软件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一批适应行业特点、技术先进的工业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推广应用,在改造传统产业、提升行业和企业竞争力中发挥作用。
        软件产业聚集效应显著增强。2008年,北京、广东、江苏3个省市软件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合计占全国总规模的55.3%。11个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和6个国家软件出口基地的软件销售收入和出口创汇分别占全国软件收入和出口总额的50%以上。聚集软件企业和从业人员数量约占全国软件企业和从业人员的50%和40%。
        软件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07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软件从业人员达152万人,较2005年增加64.6万人,增长73.2%,年均增速31.6%;全国软件从业人员总数超过180万人,较2005年90多万人翻了一番。

        二、积极推动规划实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
        近年来,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主要得益于18号文件各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我国软件服务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必须加大政策扶持。
        落实规划中的加强政策扶持措施要求,保持《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的稳定性,继续实行有利于信息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全力推动制定扶持力度更大的鼓励软件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制定促进信息安全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抓紧研究制定“加快我国软件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坚持推动软件正版化、保护软件知识产权,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社会诚信体系。
        (二)重点突破,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集聚资源,重点突破,以提升软件服务业自主发展能力为核心,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精心组织实施好“核高基”科技重大专项中的软件项目。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大型企业、产业联盟的积极作用,积极调动各种创新主体参与重大专项的实施。重点突破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办公文档、中间件、嵌入式软件等基础软件核心技术,提高基础软件产品成熟度和质量,提高国产软件集成应用和整体适配能力。
        加快研发信息安全关键技术产品,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信息安全关键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提高加解密、鉴别认证、可信计算、安全检测评估、安全防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和产品产业化能力。加强信息安全检测和评估能力建设,提高产业服务能力和水平,规范和促进信息安全服务业发展。配合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国家标准的实施,推动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的应用,增强国家信息安全自主可控能力。
        加强国产软件的推广应用。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促进国产软件的应用发展。研究开展国产软件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建设一批国产软件应用解决方案体验中心,促进国产软件及解决方案的推广应用。
        (三)大力发展工业软件和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为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提供支撑
        软件服务技术、产品是企业技术改造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抓住国家推进技术改造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解决方案。
        加快软件服务企业自身技术改造,重点对软件和信息安全系统的研发工具和环境、测试评估和质量保障能力,以及软件公共技术支撑平台、信息技术服务公共平台等进行升级改造。
        加速发展工业软件和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提高实用性和有效性,鼓励工业企业应用软件技术,实现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和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水平。组织开展行业应用试点示范工程,支持工业企业利用软件技术实现升级改造。
        (四)整合优势资源,支持软件服务企业兼并重组
        推动软件服务企业联合和合作,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单项产品“小巨人”,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强自主品牌建设。
        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为契机,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支持关键基础软件的研发和应用,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软件品牌和骨干软件企业。
        实施大企业集团战略,推动优势软件服务企业整合资源,支持企业“走出去”兼并或参股信息技术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引导中小软件企业向产业基地集聚和联合发展,提高软件行业国际合作水平。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组成各种形式的产业联盟,促进联合协同创新。
        (五)创新发展信息服务业,培育新的增长点
        大力推动以软件服务等为代表的信息服务业发展,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就业的新增长点。
        把握软件服务化趋势,促进信息服务业务和模式创新,综合利用公共信息资源,进一步开发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信息服务业务。加快制定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和规范。
        落实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进一步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引导公共服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外包数据处理、信息技术运行维护等非核心业务,建立基于信息技术和网络的服务外包体系。
        以软件技术应用提升服务业现代化水平。加快发展软件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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